蘋果日報報導
逼露臉裝淫浪 色男判3年4月
17歲少女在網路聊天室交友,卻遇到色狼,要她自拍裸照上傳,還恐嚇說要將私照公開。
【李恩慈╱台南報導】自拍私密照,小心被壞人利用。台中市一名十七歲少女應男網友要求「我們來互相交換裸照」,自拍胸部和下體裸照傳給對方。不料對方是色狼,要脅少女重拍有臉部淫浪表情的裸照被拒,即散布少女之前的裸照,少女報警查獲色男。此案一審法院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罪判色男三年四月徒刑;台南高分院日前維持原判。
判決書指出,被告吳姓男子(三十四歲)高中肄業、未婚,他被控在二○一一年六、七月間,使用暱稱「不開離」之名登入網路聊天室,和台中市一名十七歲高中少女交談甚歡。吳男等雙方多次聊天熟絡後,即對少女說:「我們來互相交換裸照。」
「要搭配舒服表情」
少女不疑,就自拍十五張裸露胸部和下體的照片傳給吳男,卻沒接到吳男的裸照。不料隔天吳男和少女掛上線,竟語帶威脅說:「妳那十五張都沒看鏡頭,要重拍再寄。」還不斷催促少女:「快點重拍搭配舒服表情。」並色瞇瞇說:「妳摸陰地(蒂)的時候感覺如何呢?有想要嗎?」少女才驚覺遇上網路色狼。
少女拒絕回應吳男要求,吳竟變本加厲威脅:「妳不聽我的話,到時妳要跟妳家人解釋照片」、「我寄給好朋友了」,並在聊天室開啟相片分享功能,把少女的十五張私密照公開,還得意問少女「妳看到ㄌ(了)ㄇ(嗎)」。少女於是告訴媽媽報警。
檢警根據IP網址查到吳男,但他否認登入網路聊天室,沒有接收少女裸照的即時通帳號,還辯稱是家中電腦被駭。
但警方將吳家電腦送調查局鑑定,查出他的即時通帳號密碼就是用自己生日數字組成,讓他無所狡賴。此案經檢方起訴,一、二審都判吳男三年四月徒刑;全案仍可再上訴。
少女拒絕回應吳男要求,吳竟變本加厲威脅:「妳不聽我的話,到時妳要跟妳家人解釋照片」、「我寄給好朋友了」,並在聊天室開啟相片分享功能,把少女的十五張私密照公開,還得意問少女「妳看到ㄌ(了)ㄇ(嗎)」。少女於是告訴媽媽報警。
檢警根據IP網址查到吳男,但他否認登入網路聊天室,沒有接收少女裸照的即時通帳號,還辯稱是家中電腦被駭。
但警方將吳家電腦送調查局鑑定,查出他的即時通帳號密碼就是用自己生日數字組成,讓他無所狡賴。此案經檢方起訴,一、二審都判吳男三年四月徒刑;全案仍可再上訴。
安全防衛意識不足
對此案,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王以仁說:「幸好少女沒受威脅再傳第二批,否則後果難料。」他表示,網路世代年輕人對自我安全的防衛意識不足,覺得在網路上互相交換幾張沒露臉的私密照「很刺激」,沒什麼了不起,很容易被壞人利用而受害,學校和家長都應加強青少年相關教育,提高警覺。
自拍私密照注意事項
◎盡量不要讓任何人拍攝個人私密照
◎存在自己電腦的個人私密照檔案,應加密保存
◎切勿將私密照傳給不認識的網友
◎私密照勿上傳網路,因網路相簿加密也可能被解碼
◎電腦送修前,先將個人私密照備份後完全刪除
◎上網時關閉檔案分享功能,以免駭客入侵下載外流
資料來源:高雄市警局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◎存在自己電腦的個人私密照檔案,應加密保存
◎切勿將私密照傳給不認識的網友
◎私密照勿上傳網路,因網路相簿加密也可能被解碼
◎電腦送修前,先將個人私密照備份後完全刪除
◎上網時關閉檔案分享功能,以免駭客入侵下載外流
資料來源:高雄市警局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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