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文罵人醜 網友吃官司

蘋果日報報導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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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臨危機或意外時,應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,《危機百科》將透過真實案例,由專家提醒你如何因應及解決,避免傷害擴大。

危機百科系列之6

我是小許,在北縣某高職就讀餐飲科,日前班上有同學在無名網路相簿發現一名辣妹,她在網路相簿上po她cosplay裝扮的照片,不管是女僕、公主還是熱門的火影忍者都有,有同學在她部落格留言搭訕,不料對方竟要同學「先去照鏡子!」

妨害名譽被偵訊

我們義憤填膺,紛紛到她部落格po文聲援,大家越罵越過癮,「醜八怪、自以為漂亮」、「裝模作樣,搞不好身體有什麼毛病」該名辣妹也不甘示弱反擊,結果大家越罵越難聽,到後來還指摘對方穿著冶豔火辣,私生活一定很亂云云。
結果不到一天那名辣妹不堪其擾,火速將相簿、部落格關閉,事隔一個月,校方接到某分局傳喚通知書,警方說我們涉及在網路上以不實言論攻擊他人,已構成妨害名譽罪行,我們在學校老師與爸媽陪同下到分局接受偵訊,回校還被老師罵到臭頭。
由於雙方都因情緒衝動發言,經過一番溝通與道歉才和解,只是沒想到大家一時開玩笑竟會鬧上警局。記者張君豪採訪整理

建議1

網友遭嘲笑消遣切勿公開po文回罵,否則將涉妨害名譽罪嫌。

建議2

私訊方式回應,可避免觸法。

被害民眾可將網頁存檔蒐證,並記錄網址以利提告。

報你知
網路發言注意禮貌

台北縣板橋分局偵查隊長許清事表示,網路刊登文章須注意禮貌,切勿因爭吵以不雅言詞攻擊網友,否則將觸犯《刑法》妨害名譽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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